■本报记者 杨 萌
3月12日晚间,八一钢铁发布2017年年报的同时,公司收到了一份上交所的问询函。
据八一钢铁2017年年报显示,去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57亿元,同比增长69.4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8亿元,同比增逾30倍,基本每股收益1.524元。同时,公司还在年报中称,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就在年报披露的同时,八一钢铁还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下简称:《问询函》)。据《问询函》显示,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5亿元、-25.09亿元、0.37亿元和11.68亿元,公司近年业绩水平存在较大波动。2015年,因连续两年亏损、年末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6年,受益于出售亏损子公司南疆钢铁和债务重组收益,公司扭亏为盈并实现微利,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仍亏损3.16亿元。2017年,公司以约25.1亿元商业汇票与八钢公司下属炼铁、能源、物流等资产进行置换,目前该重大资产置换已实施完毕。请公司结合上述情况补充说明,2017年业绩大幅改善的具体原因,并全面评估导致业绩下滑的各项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公司盈利能力是否得到根本改观,公司高速盈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结合2017年业绩上涨原因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审慎评估并说明本次拟实施高送转方案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可行性,送转比例是否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
同时,《问询函》还指出,根据公告,控股股东八钢公司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高送转预案后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请公司核实并明确:八钢公司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以合规方式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核实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情况,并明确其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另外,《问询函》中还提出,请结合公司目前股价、市盈率、市净率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充分提示公司股价的交易风险;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3月12日披露高送转预案。请公司及控股股东补充披露本次业绩预增事项及高送转预案形成和决策的具体过程,并核实前述事项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沟通或交流,同时按规定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请公司补充说明除已披露理由外,公司是否存在审议通过高送转方案的其他考虑;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年报披露,期初八钢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约1.1052亿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上述资金占用的发生时间、发生原因、具体内容、八钢公司还款情况,以及是否就上述事项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多个问题。
对于上述《问询函》八一钢铁表示,目前,公司正在组织人员对《问询函》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13日起停牌,待公司就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责任编辑:王婉莹)